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霸达物流(置换用地)二期工程(施工)已由
厦门市海沧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以
厦门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外资) ,厦海科工商外备【2025】13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厦门新霸达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国有,招标人为
厦门新霸达物流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囷瑶路77号;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筑面积约2822.0平方米,新建1栋丙二类单层钢构仓库及配套设施,层高约6米,建筑高度9.7米,单跨跨度35.8米,项目总投资额约992.85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含防雷)、消防、抗震设防以及广场、道路等室外配套工程设计(不含工艺部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其中,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面积约2822.0平方米,建筑高度9.7米,单跨跨度35.8米(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面积约2822.0平方米,建筑高度9.7米,单跨跨度35.8米(应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单跨跨度35.8米(“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福建省、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招标人最迟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发布)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7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钢构基础及挡土墙需在开工后100日历天内施工完成,钢构主体结构需在开工后180日历天内全部封顶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施工资质证书对应的施工资质标准要求。(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联合体投标:
3.3.1本招标项目允许建筑业企业与其子公司【由该企业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或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最终由同一集团(公司)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的企业】的其中一家,组成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
(1)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由上述子公司或关联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业绩为准。前述业绩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类似工程业绩(简称“企业业绩”,下同)。
(3)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信用为准。前述信用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简称“信用”,下同)。
(4)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各方之间的母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关系的证明资料。
3.3.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除3.3.1项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规定确定联合体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2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规定的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2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跨跨度23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具体要求详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第6项。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
09 月
01 日
00时
00分
00秒至
2026年
09月
22日
09时
00分
00秒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xmzyjy.cn:9100)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最新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手续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5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可以使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其中之一形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6年
09月
11日
09时
00分
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zyjy.as.xm.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新霸达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囷瑶路77号,邮编:
36100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电话:
13646010902,传真:
无
联系人:
兰明灿
招标代理机构:
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
吴智文
地址:
厦门市湖滨西路9号亿力大厦15D,邮编:
361004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电话:
15659255091,传真:
无
联系人:
刘巧珍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xmzyjy.cn:9100
联系电话:
40099969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海沧区住建和交通局
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二路1号滨湖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
0592-605961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0592-2677186、0592-2677200